发布时间: 2008年11月22日 09: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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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华社深圳新闻中心
江苏阳光最新公告称,在经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公司拟在中国境内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公司债券可向公司股东配售。
公告显示,江苏阳光此次拟发行的公司债券为5年到8年期中长期融资产品,具体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此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拟用部分资金偿还商业银行短期贷款,调整公司债务结构,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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