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08年11月22日 11:1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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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华社深圳新闻中心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今日通报,调查发现,武汉新兰德董事长兼总经理朱汉东代表公司向个人投资者陈杰提供股票买入建议,待陈杰利用其控制的账户买入后,由朱汉东署名,以新兰德名义通过网络媒体和报纸等公众传媒公开推荐有关股票。陈杰则利用公开推荐所造成的市场影响,在推荐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卖出股票牟利。2007年1月1日至4月26日期间,通过上述建议,买入、推荐、卖出的方式交易操作了37次,武汉新兰德收取陈杰咨询服务费735万元,陈杰所控制的账户内非法持有的股票已被证监会依法冻结。
经过调查和审理,证监会认定武汉新兰德和陈杰的上诉交易操作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7条关于禁止操纵证券市场的规定。证监会已于近日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决定没收武汉新兰德违法所得735万元,并处以735万元罚款,对朱汉东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市场禁入5年,没收陈杰被证监会依法冻结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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