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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钢铁行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即将出台

发布时间: 2010年02月08日 09:23 来源:财华社  【字体:
  财华社深圳新闻中心

  据《中国证券报》周一报道,工信部副部长苗圩上周末透露,由工信部起草的《钢铁行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已经基本成形即将出台。意见将进一步明确政府在推动钢铁企业联合重组过程中的责任。同时,工信部制定的《淘汰落后产能管理办法》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不久将以国务院文件形式下发。

  2009年我国全年粗钢产量达到5.68亿吨,比《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预计的4.6亿吨超出1亿吨。苗圩在会上介绍,真正经过各级政府审批的合法钢铁企业的产量只有3亿吨左右,另有约3亿吨未经批准。

  苗圩说,为提高产业集中度,未获得准生证的3亿吨钢铁产能,可以兼并进入已有大型钢铁企业。对于一些没有经过中央政府审批的项目,这些企业不能作为兼并的主体,但是可以作为被兼并的对象。

  苗圩说,要在全国范围内鼓励发展三到五家产量在5000万吨以上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目前全国大型钢铁企业有10家。不过,不能一步全部集中,可同时发展六到七家1000万-3000万吨级的较强实力的钢铁企业。

  苗圩透露,2010年还将制定《现有钢铁企业生产经营的规范以及管理办法》,同时公布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以此作为促进淘汰落后、推动兼并重组等方面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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