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08年09月23日 17:35 来源:香港联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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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兴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谨宣布,韩静芳女士(「韩女士」)已因个人健康理由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由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三日起生效。韩女士确认,彼与本公司董事会在各方面概无意见分歧。此外,韩女士及董事会确认,并无任何其他有关彼辞任之事宜需提请本公司股东留意。
董事会欣然宣布,孙永森先生(「孙先生」),现年62 岁,已获委任为本公司之执行董事兼副主席,由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三日起生效。孙先生曾由二零零三年六月至二零零六年四月期间担任一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公司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之董事长。彼于钢铁及能源行业之财务管理、业务拓展及项目管理方面拥有深厚及丰富之经验。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孙先生于过去三年并无担任其他上市公众公司之任何董事职务,亦无担任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任何其他职位。于本公告日期,孙先生概无拥有本公司股份之任何权益而是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予以披露者。孙先生与本公司之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层股东、主要或控股股东(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概无任何关系。
孙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书面服务合约,由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三日起计为期三年。孙先生须根据本公司之公司细则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席退任及接受本公司股东重选。孙先生将每年收取基本薪金840,000 港元,另加由董事会参照其表现及本公司表现所厘定之酌情花红。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并无任何有关委任孙先生之资料须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50(2)(h) 至(v)条之规定予以披露,亦无任何其他有关上述委任之事宜需提请本公司股东留意。
董事会亦欣然宣布,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毛国财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之薪酬委员会成员,由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董事会谨此对韩女士在担任执行董事期间为本公司所作出之贡献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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