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09年01月12日 19:05 来源:香港联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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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我们先前于2008 年11 月14 日及2008 年12 月15 日发出有关为标智沪深300中国指数基金?(「本基金」)作出信贷支持安排的公布。
我们谨此通知本基金的投资者,有关与Deutsche Bank AG,透过其伦敦分行(“Deutsche Bank”)达成的证券借贷协议(「有关协议」)已成功在印花税署登记。Deutsche Bank 已根据有关协议规定,于今日将若干股票(乃恒生指数成分股及/或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成分股的股票)转移到本基金,作为股票借贷。本基金的受托人将代表本基金以一个独立户口持有有关股票。
有关安排的详情,载于基金经理的网站(www.boci-pru.com.hk)。
本公布未有定义的词语应具有基金认购章程所给予的意义。
投资者如对上述事项有任何查询,可致电 (852) 2280 8888 与我们的客户服务部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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