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09年03月16日 22:12 来源:香港联交所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 (1)条及第13.09 (2)条作出的公告
恢复股份买卖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 (1)条及第13.09 (2)条而作出。
兹载列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日期为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六日的公告,仅供参阅。中文公告的全文刊登于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
本公司H股于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二日上午十时十六分起暂停买卖,以待刊发本公告。本公司H股将于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七日上午九时三十分于联交所恢复买卖。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公告编号:2009 -07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注意到,近日相关媒体上出现了如下传闻:
传闻1:2009年3月12日,《21世纪经济报道》刊发了一篇题为《山推股份易主在即新东家潍柴动力浮出水面》的文章,该文章涉及:主营国内最大的推土机生产企业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推股份」)的控股权有望划转至同样隶属于山东省国资委控股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旗下。
传闻2:2009年3月13日,《中国证券报》刊发了一篇题为《潍柴已呈满负荷生产态势》的文章,该文章涉及:2月份潍柴发动机的市场订单达到2万台以上,3月份更高达4万台,呈现出满负荷生产的态势。
二、澄清说明
(一)传闻1不属实。经本公司函询控股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潍柴控股」),得到潍柴控股的书面回复确认,该传闻不属实。本公司及控股股东潍柴控股未就上述资产重组事宜进行过筹划洽谈,也未签署过有关意向、协议等文件。本公司及控股股东潍柴控股对此承诺:在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筹划上述事项。
另,潍柴控股就传闻1事项也谘询了山东省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并未筹划将山推股份控股权划转至本公司名下的事项,该传闻不属实。此外,将山推
股份的控股权划转至本公司不符合《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传闻2不属实。经本公司核实,不存在向该媒体透漏有关本公司2009年2、3月份的市场订单数据的情况,亦不知悉该媒体报道的上述数据来源。经与本公司销售部门核实:2009年2月份,本公司发动机的订单为18,000台,销量为20,586台;截至3月15日,本公司3月份发动机订单约为35,000台,销量约为15,000台。
三、必要的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陆财华网(http://www.caihuanet.com)
文档相关附件:
财华控股有限公司、所有证券交易所、所有期货交易所及其他内容供应商竭力提供准确而可靠的资料,但并不保证资料绝对无误。资料如有错漏而令阁下蒙受损失,本公司、有关交易所、有关期货交易所及有关内容供应商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