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09年07月24日 17:35 来源:香港联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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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1)及13.09(2)条而作出。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预计2009年前三季度净利润显著增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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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2009年前三季度业绩预计
1. 业绩预计期间: 2009年1月1日—2009年9月30日;2009年7月1日—2009年9月30日。
2. 业绩预计:净利润显著增长
业绩预计期间 上年同期
2009年1月1日— 2008年1月1日— 增长
2009年9月30日 2008年9月30日
约人民币5,108万
净利润 元—人民币6,385万元 人民币2,554万元 100%—150%
约人民币0.112元—人
基本每股收益 民币0.14元 人民币0.056元 100%—150%
业绩预计期间 上年同期
2009年7月1日— 2008年7月1日— 增长
2009年9月30日 2008年9月30日
约人民币1,018万
净利润 元—人民币2,396万元
约人民币0.022元—人 人民币509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民币0.052元 人民币0.011元 100%—370%
B. 业绩预计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计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C. 预计业绩增长原因
1、本公司积极调整产品结构,扩大高毛利率产品销售。
2、本公司强化管理,采购成本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
3、本公司有力推行节能降耗措施,产品成本降低。
D. 其他
本业绩预计资料是本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得出的,具体资料将在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票时务必审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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