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2.80亿元;以2008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净资产评估值为187168.82万元,下称:环境集团)引进国际战略投资者的议案,具体操作方案如下:
1、拟采取以上海市国资委备案(下称:市国资委)备案后的评估值为基准,将环境集团下属非固废主业的子公司上海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截至2008年6月30日,净资产75174.71万元)通过协议方式转让给公司。
2、以经市国资委备案的评估值为基准,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环境集团40%股权,通过竞争方式选择合作对象。转让完成后,公司仍持有环境集团60%股权,环境集团从法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转为合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通过改聘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下称:安永华明)整合后的安永华明为公司2008年度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同意公司向光大银行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16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一年;并将11亿元授信额度转授信给所属子公司使用,其中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6亿元,上海露香园置业有限公司5亿元。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1月9日上午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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