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15日召开三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向全国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17亿元人民币,可分期发行;期限为不超过五年。
二、同意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4.5亿元的资金授信额度,期限为1年。
三、同意中国黄金集团公司(下称:中金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河南黄金建筑安装公司拟承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金源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金源矿业)和苏尼特金曦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预计合同金额分别为580万元和1963万元,共计2543万元。
四、同意金源矿业选矿厂建筑安装工程一标段项目、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久盛矿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久盛矿业)金龙山选厂场平工程拟由中金集团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原黄金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承建,预计合同金额分别为450万元和197万元,共计647万元。
五、同意中金集团全资子公司长春黄金设计院(下称:长春设计院)工程建设监理部拟为久盛矿业金岭金矿工程建设监理人,预计合同总金额为597万元。
六、同意公司下属分公司和子公司由于项目建设需要,拟向中金集团全资子公司河南黄金机械厂订购采矿、选矿设备,预计合同总金额为1100万元。
七、同意公司拟委托长春设计院、中金集团全资子公司长春黄金研究院分别对公司重点项目进行设计和在建项目试验,预计费用分别为3917.3万元和590万元。
上述第三至七项议案均构成关联交易,相关协议尚未签署。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1月6日上午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一项议案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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