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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附加值钢材出口退税适时调整

发布时间: 2009年02月24日 07:27 来源:《中国证券报》  【字体:
  □本报记者 钟正
  2月23日,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我国《钢铁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细则已于2月9日以国务院6号文件形式抄送相关部门。《规划》细则预计今年我国粗钢产量4.6亿吨,表观消费量4.3亿吨。另外,《规划》细则在钢材出口目标、出口退税政策变动、淘汰落后产能、行业重组并购等方面提出明确规定,该细则可能于近日正式对外公布。
  今年粗钢产量预计4.6亿吨
  《规划》细则内容显示,2009年,我国粗钢产量预计为4.6亿吨,比上年同比下降8%;粗钢表观消费量4.3亿吨,同比减少2000万吨左右。
  中钢协秘书长单尚华表示,在国内需求下降、出口大幅下滑的背景下,中国钢厂能实现这个产量已经不容易了,因为国内钢厂实际运营中碰到的情况应该说是比较严重的。 
  不过,一位权威人士对上述预测提出质疑,在今年GDP保持8%增长的形势下,国内粗钢产量应该能保持与上年同步的水平,产量可能在4.8-5亿吨左右。如果出现8%的下滑,这显然与国民经济实际增长不符合,预测数据与实际需求偏差有可能达到3000-4000万吨。
  也有分析人士认为,4.6亿吨粗钢产量意味着,我国将有2亿吨过剩钢铁产能,这对于钢厂的运营将是一个严重打击。不过,实际情况可能不会这样坏。
  钢材出口比例保持8%
  由于2009年1月我国钢材出口出人意料地下滑至191万吨,市场对《规划》细则在出口关税方面的调整非常关注。细则对此作出说明:为稳定国内市场,我国钢材出口占总产量的比例保持在8%左右;对高附加值钢材产品的出口退税会适时作出调整。
  另外,《规划》细则还透露,生铁、钢坯、长材产品出口维持原来的10%-25%的出口关税;加工贸易的进口钢材逐步恢复征收关税、增值税。
  单尚华表示,总的来看,《规划》不支持低附加值产品的出口,像长材等产品的出口增加会导致中小钢厂大量生产,直接带动钢铁上游原燃料价格的上升,不利于中国钢铁业的长远发展。
  部分权威人士认为,该项规定不利于中国钢材产品的出口,适当鼓励长材产品出口符合目前处于金融危机下中国钢铁业实际情况。全球都在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对长材需求会逐步加大,中国不应该丢掉这个市场。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按照振兴规划淘汰落后产能的标准提高后,预计新增淘汰落后炼铁产能7200万吨,炼钢产能2500万吨。不过,分析人士认为,目前,这些落后产能基本集中在中小钢厂,它们以生产长材为主。而这一轮经济刺激计划主要围绕基础设施建设,对长材的需求旺盛。如果加大淘汰力度,有可能导致长材价格暴涨。
  不过,中钢协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淘汰落后产能并不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情,今后会有配套的退出机制出台。
  而“我的钢铁”分析师表示,我国6.6亿吨钢铁产能,产能过剩最为突出的是板材,但此次规划没有提及如何控制板材产能过快扩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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