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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华社网上服务协议

发布时间: 2009年01月13日 15:33 来源:财华社  【字体:

  以下条款适用于财华社网络技术开发(深圳)有限公司向其会员提供之服务(即下文所指):

  1、定义

  在本协议中,以下名词有如下的含义及解释:

  1.1内容:包括需透过会员服务所得的网站内容、软件、数据、信息、讯息及其它文本、声音、影像、图片图像等内容;

  1.2资料/个人资料:指代表登记会员的姓名、地址、账目数据及其它有关的个人资料;

  1.3费用:指会员或其他可代表会员因登入及/或使用服务而需缴付的所有申请费用、登入费用及其它需定期支付的费用;

  1.4财华社:指财华社网络技术开发(深圳)有限公司,即向已登记会员提供的一切相关服务之公司;

  1.5会员:指所有透过财华网 (http://www.caihuanet.com) 或其他财华社不时同意的付款方式成功登记及/ 或申请并可使用由财华社提供的一切相关服务之缴费及/或非缴费会员;

  1.6增值内容:指需透过财华社会员服务及按页显示及/或按用量收费所取得的内容及/或相关的一切服务;

  1.7本协议:包括所有内文所载的一般及特别条例;

  1.8服务:指所有由财华社提供会员使用的财华网上服务,包括需要缴费及/或申请登记的网页、连结及/或其他部份相关的一切服务;

  1.9数据源:指所有内容供货商(包括但不限于香港联合交易所、财华社及其它交易所及专业数据提供者)提供予会员服务的数据;

  1.10用户名称及密码:指一组用作登入及/或使用会员服务而由财华社提供予会员的个人识别代号。

  2、财华社权责

  2.1 财华社须授予会员可透过登记及/或申请使用会员服务的非专有、不可转让之有限特许权,须根据本协议使用会员服务,并遵从会员服务及其内容适用的任何及/或所有版权规定或限制。该项特许权仅供个人使用,并不可准许本地网络、国际网络及其他渠道发放内容。

  2.2 财华社须为每名会员提供一组用户名称及密码,以作登入会员服务之用。

  2.3 财华社保留一切权利 (i) 拒绝会员登记及/或申请;(ii) 在没有通知的情况下立即暂停会员登入及/或使用会员服务,若财华社认为会员已违背本协议所载的任何条款或财华社认为于合理、有需要及适当的情况;(iii) 修订本协议的条款及条件而毋须提前通知会员。

  2.4 财华社可绝对酌情决定随时增加、修订或删除网站任何内容的声明、宗旨或功能而毋须提前通知会员。

  2.5由于任何外来的非财华社本身原因造成的信息提供不及时、不完整或停顿,如停电、黑客侵入、病毒等问题,财华社均不承担责任,但会在尽力查明原因的基础上,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使之尽快恢复正常。

  3、会员权责

  3.1 一经登记及/或申请使用会员服务,会员同意并遵守本协议及在任何个别财华社网站发布的其他条款及条件或关乎会员服务的条款及条件。

  3.2 一经登记及/或申请使用会员服务,在财华社合理要求下,会员必须提供财华社所有有关数据,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及时且完整。会员须在财华社有必要时立即通知财华社及时更新数据以保持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3.3 会员承认会员服务及内容属财华社及/或其集团属下各公司及/或数据源之版权专有者,仅供会员使用,未经财华社及数据源之版权专有者(如必要)事先书面同意,会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任何方法复制、上载、仿制、翻版会员服务提供的内容或将其转售予第三方。否则,将视为侵权,财华社有权停止服务,服务费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会员不得将用户名称及密码外借,会员非经财华社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会员的用户名称及密码。

  3.4 会员不得侵入、窃用、登入、使用或试图侵入、窃用、登入或使用未获财华社授权的财华社服务器、内容及/或任何数据区的任何其他部分。

  3.5 会员不得出让、转让或转授其于本协议项下之权利或义务的所有或任何部分予第三者。

  3.6 会员不得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内容或其任何部分于任何非法目的或本协议条文禁止的任何其他目的。

  3.7 内容或其任何部份只供会员本身使用,包括不可散播予第三者。

  3.8 会员不得使用内容或其任何部分于建立、保持、提供,或协助建立、保持、提供外国市场或交易平台或买卖服务,以供买卖 (i) 交易所上市证券或将上市之证券或;(ii) 与上文所列有关的任何其他非透过交易所买卖的证券。

  3.9 会员在收到财华社书面要求后,必须准许财华社或财华社书面授权的任何人士为关乎本协议的任何合法目的作及时检查会员的资产及纪录,包括但不限于检查会员是否将内容或其任何部分用作非属本协议项下任何条文之目的。

  3.10 申请服务的会员 (i) 必须依据本协议条文及/或任何付款协议的条款或依据财华社不时发出的任何其他指示支付应付予财华社的所有费用。除非财华社依据合理理由认为可不履行任何保证和责任,否则所有费用在所有终止条件下均不予退还;(ii) 同意按照财华社不时规定的时间基准收取所有费用,会员须先缴付费用才可享有会员服务;(iii) 同意在所有费用全数支付后才可获会员服务;(iv) 同意并授权财华社于申请登记当日按财华社不时要求的付款方式向会员收取全数费用。

  3.11会员同意不论任何日期申请,均须缴付申请当月月费用之全数及所有已缴款项将不获退还及不可以任何形式转让。

  4、保证及责任

  4.1免责声明

  会员承认及同意会员服务以「按现况」方式基准提供,会员应独力承担使用内容及会员服务所带来的风险。财华社或数据源概不就会员服务作出任何种类的保证(本协议中明示载列者除外),包括明示或暗示透过会员服务提供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或适用于任何特定目的的可商售性。财华社及数据源会尽力确保所提供的内容准确可靠,但不绝对保证其准确可靠,且不对其任何不准确或遗漏所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毁承担责任(不论属民事或合约或其他责任)。

  4.2 法律责任限制

  4.2.1 财华社概不就其于收集、编制、译注、编辑、报告或传递任何内容时因疏忽所导致的全部或部分直接、间接、后果性或事故性损失、费用或损毁或任何特殊、惩戒性损毁或损害对会员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担责任。在任何情况下财华社概不就任何直接、后果性、事故性或惩戒性损毁(包括任何盈利或储蓄损失)或任何第三方关乎会员服务或其使用的任何性质索偿对会员承担责任。

  4.2.2 对于财华社及/或财华社服务供货商因会员使用服务及其内容而蒙受或招致的一切索赔、责任、损失、损害及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及费用,会员同意弥偿财华社并使财华社充份及有效地免受损害。

  5、期限及终止

  5.1 期限

  本协议在会员获财华社批核其服务的申请后视为生效,至协议到期日终止。

  5.2 终止及效力

  5.2.1 协议到期终止。若会员需续期服务,需于到期日前办理续期手续并支付随后续期的费用。

  5.2.2 倘若 (i) 会员违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财华社以合理理由认为会员使用会员服务或与会员服务有关的行为不当;(ii) 财华社进行任何形式的破产管理,包括清盘、破产、破产管理、自动清盘或其他破产方式或根据任何适用法律以其他方式被视为无力偿债或停止经营业务,财华社可在没事先向会员发出书面通知的情况下随时立即终止服务。

  5.2.3 在有效的服务终止之日,(i) 会员根据本协议获授予的所有特许权及其他权利及特权必须立即终止;(ii) 双方同意第3、第4及7条在会员服务终止后仍然有效。

  6、私隐及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6.1会员一经向财华社发出会员的个人资料,会员可能会不时从财华社或财华社的联属公司收到电话、电子邮件及载有促销材料的直接邮件。倘会员不想接收,请致函财华社的数据保护人员。

  6.2会员同意,会员提供予财华社的会员个人资料可由财华社使用及保有,用于以下目的及会员与财华社同意的其他目的或法律不时要求的其他目的:(i) 提供服务;(ii) 由财华社、财华社客户或财华社附属公司用于推广与服务有关的商品及或服务;(iii) 因处理服务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为会员所提供的利益;(iv) 分析、核实及/或检查会员的信用、付款及/或涉及提供的服务的状况;(v)处理会员要求的任何付款指令、直接支账付款设施/或信用设施;及 (vi) 促进会员账户的日常运作及/或收取会员账户与服务有关的未清偿金额;及 (vii) 帮助财华社履行互连义务或遵守其他行业惯例。会员进一步同意财华社可以向财华社之代理人、签约商、任何第三方服务供货商、任何第三方收集机构、任何信用备咨机构、任何安全机构、任何信贷供货商、银行、金融机构、财华社之专业顾问及向财华社履行保密职责的任何其他人士及财华社任何实际或拟受让人或承让人披露及转让财华社就会员为上述目的使用、披露、持有、处理、保留或转让该等个人资料的权利。

  7、规管法律及一般条款

  7.1 本协议之条款及细则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7.2 就本协议之条款及细则,财华社有权在没有预先通知会员的情况下,单方面作出任何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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